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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建议剧毒农药禁用范围扩大

 

      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我国食品安全法自去年大修开始就备受关注,昨日起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安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相比二审稿,草案三审稿只在较受争议的几个核心问题上进行了修改,其中包含新增蔬果不得使用高毒农药、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 分装生产等内容。昨日下午,对于三审稿,常委会委员又提出了诸多建议。
 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时,多位委员建议,剧毒、高毒农药的禁用名单还需要扩大,比如加入粮食作物。
    今年3月29日,青岛12人吃了西瓜中毒,甚至一名孕妇因此引产。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患者购买食用的西瓜为高毒农药“涕灭威”超标,相关西瓜系海南万宁出产的冰糖黑美人西瓜,共3万斤,主要流向即墨、胶州、城阳。但海南省万宁市表示,经过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农药情况。
    “万宁的整个西瓜业今年就毁了,谁还敢吃它的西瓜?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从严管理,特别是对高毒和剧毒农药。”委员方新建议,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前加一句,“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
    昨日提交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不少网友表示,“一直以为剧毒、高毒农药早就绝迹了,没想到时至今日农作物上仍在使用,颇令人忧心”。法律委员会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不到3%,但仍有12种高毒农药在大田中使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剧毒、高毒农药仍在使用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偏远地区农户会贪图其价格低廉,但更重要的是,目前有些低毒农药杀虫效果不佳,无法起到替代作用。
    朱静芝委员认为,在剧毒、高毒农药不被淘汰的情况下,不光是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不要使用,在粮食生产过程中也不要使用,建议将草案规定修改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和粮食作物”。
    冯淑萍委员透露,正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拟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行政法规应和法律有效衔接,建议有关条款改为“农产品的生产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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